一辈子没出息。
也许她说得对。
——
一零五年十二月九日,傍晚五点半。
下班後我去麦当劳买晚餐。1+1,吉事堡加中杯雪碧,五十块。这是我每天唯一的热食。
走进麦当劳之前,我就看到她了。
一个小nV孩,穿着幼稚园的制服,浑身Sh透,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走。她的步伐很慢,像是不知道要去哪里,又像是已经放弃了要去哪里。
我站在门口看了她一眼,然後走进去点餐。
不关我的事。这个社会碰瓷的太多了,万一是被人故意放在这里的呢?我还在假释期间,只要再出任何差错,就要回去关。
点完餐,拿到食物,走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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