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生日快到了。十二月十四日。
以前的生日,爸爸妈妈都不记得。育幼院的生日,就是跟其他小朋友一起吃一个大蛋糕,唱生日快乐歌,然後就没有了。
我不喜欢过生日。
因为过生日会让我想起,我是一个没有人要的小孩。
***
第一次的申请被驳回了。
理由:申请人有刑事前科,经济能力不足,居住环境不适合儿童成长。
我拿着那张公文,站在邮局门口,觉得天旋地转。
我就知道。
这个社会不会给我机会。不管我多努力,不管我多想改变,那个前科就像一个烙印,永远跟着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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